清风隆德
隆德:“巡督”协同联动“体检”精准突出
隆德县委巡察机构探索开展“巡督联动”,在巡察政法单位时协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步开展政治督查,推动巡察“巡”的权威性和政治督查“督”的专业性互补互融,在巡察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功夫,形成工作融合、力量融通、经验互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成果共用的“巡督联动”格局,实现“1+1>2”的监督效果。
提前沟通谋划,落实巡察任务。县委巡察机构与政法委积极沟通、加强协作,建立了政治巡察与政治督查信息沟通、力量统筹、配合联动、成果共享等制度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坚持制度先行。在巡察对象涉及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时,事前征求县委政法委意见,政法委根据政法系统政治督查安排,沟通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开展政治体检。
强化人员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县委巡察办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县委政法委沟通配备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纪律意识强的党员干部,加入巡察组。十五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公安局党委时,从政法系统中抽调人员组成政治督察组,与县委巡察组一并进驻公安局党委开展联动巡察;第十轮巡察检察院、法院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委政法委共配备专职人员与县委巡察组一并进驻开展政治监督。
细化巡察内容,提升巡察质效。根据巡察要求,县委政法委参与、支持对政法单位的巡察工作,协调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派员就矛盾纠纷排查、案件办理、行政执法等方面,结合平时监督检查发现共性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业务人员在巡察组制定组内方案、谈话提纲、调查问卷时,就监督重点给予指导,在突出“全”的基础上,与政治督查“特”的重点相结合,做到精准发现问题。
做好问题反馈,共督整改成效。反馈时,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及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县委政法委通报,便于上级业务部门准确掌握相关情况。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政法部门党委(党组)建立工作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定期梳理落实情况并及时报告整改进展情况。同时,巡察办结合各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向县委政法委提出意见建议,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审查,指导被巡察党组织堵塞制度漏洞。(隆德县纪委监委)